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
115學年度第1學期情緒及行為問題電話諮詢服務實施計畫
依據:
- 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實施計畫。
-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計畫。
目的:
- 提升來電者對特殊教育學生之情緒行為問題之了解與因應。
- 透過電話諮詢服務,避免學生之情緒行為問題惡化。
- 轉介校內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接受情支團隊介入服務前初步諮詢評估。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設於桃園市立龍岡國中)
服務對象:本市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之教師、家長及相關人員。
實施方式:
- 服務專線:(03)4560017。
- 服務時間: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6年1月15日止
| 時段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
| 上午 8:00-12:00 | 提供諮詢服務 | 提供諮詢服務 | 提供諮詢服務 | — | 提供諮詢服務 |
| 下午 13:00-16:00 | — | — | — | 提供諮詢服務 | — |
提供之服務內容:對來電諮詢者提出之情緒行為問題訊息,釐清可初步提供之相關教學服務及策略等,以協助學生在校適應。
電話諮詢人員:由本市經國教署培訓課程各階段別教師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