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須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0日(桃原教字第1150014606號)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5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相關申請事項公告如下,請符合條件之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一、獎助對象
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不包含對象】
- 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
- 延長修業年限學生
- 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二、申請期限及方式
- 申請期限: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 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 詳細資訊及下載表單: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專區查詢與下載申請表單。
三、學校初審及函送注意事項
學校承辦單位將申請期限內受理學生案件造具申請學生清冊並完成初審作業:
- 申請人紙本申請文件請於115年10月12日(一)前函文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學生清冊 Excel 檔請電郵傳送至承辦人信箱(10078778@mail.tycg.gov.tw),以利辦理第二階段複審作業。
四、重複申請限制
本獎助不得與以下補助重複申請:
- 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 其他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
